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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丹东某单位2026年食堂醇基燃料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6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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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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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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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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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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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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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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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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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醇基燃料配送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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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醇基燃料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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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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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采购单位10个伙食点提供食堂醇基燃料服务;
2.服务期限1年,约每半月供货1次,自甲方通知供货商需求起24小时内交货完毕,乙方不得已任何理由影响或延迟伙食单位正常组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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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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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40万元
※3.最高限价:最高单价限价为3元/升。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所报单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6年03月13日 至 2026年03月20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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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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