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已经由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备案。招标人为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太仓融创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新建集宿楼及其配套用房(均不可分割销售)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凤镇维新村35组 2.工程规模:总投资6500万元,新建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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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最多允许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方,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方均应具有[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方派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程量的40%。 4.其它要求:(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二)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为合格(时效为2021年03月01日及以后竣工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或以EPC项目中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类似业绩的,需提供其中投标人承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部分金额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包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能体现业绩规模的附件证明材料,并须提供该业绩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该工程业绩必须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选定该工程业绩库链接。未入库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未按规定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或虽然提供了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但相关材料图片和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四)(四)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须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单位投标的资质动态监管核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被认定为无投标资格,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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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详情见附件; |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 |||||||||||
| 五、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3月30日 09时30分 | |||||||||||
|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 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2026-03-13 到 2026-03-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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