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编号:(请登录)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粮食产能提升重大水利工程桦川县第二标段(集安灌区)土方运输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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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运输货物名称 |
单位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数量 |
合计(元) |
运距 |
起运地 |
到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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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方运输 |
m³ |
26.88 |
76000 |
2042880 |
平均运距32km |
松南输水渠K30+000-K45+000 |
集安干渠、四支渠二支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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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方运输 |
m³ |
23.52 |
120000 |
2822400 |
平均运距28km |
1.5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12月25日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新城镇中伏村
1.7服务标准:合格
1.8付款方式:按批次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以最终结算单为准,按批次付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按批次办理结算。
1.9最高限价:4865280.0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及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须满足1年以上(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意向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2.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意向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偷税漏税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存在亲属、雇佣关联或存在其他相关联等情形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6年03月13日00:00至2026年03月16日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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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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