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智能建造平台软件开发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方案编号:FA0。
1.3采购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无。
1.5采购项目资金:企业自筹。
1.6采购项目概况:本次对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智能建造平台软件开发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进行询价。建设工期为至2026年4月底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试运行和初步验收,实际以建设单位总体计划和招标人上报建设单位批复的详细计划为准,本标段施工进度要服从招标人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智能建造平台软件开发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
2.2交货期:建设工期为至2026年4月底完成设备到货、安装、试运行和初步验收,实际以建设单位总体计划和招标人上报建设单位批复的详细计划为准,本标段施工进度要服从招标人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
2.3交货地点: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国能黄骅港务公司。
2.4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报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经最新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截至招标文件发布之日,报价人须成立一年及以上。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3、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公司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在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起)承接过至少1项计算机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或合同内包含计算机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部分,该部分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工程或项目内容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报价人须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诚信履约能力。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被“信用中国”网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名单。
4.供应商报名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20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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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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