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水一、二区低压配电系统隐患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通过更换公司公用工程部净水一区配电室、二区化纤污水配电室低压母线桥及低压开关柜,全面提升污水处理环保装置所依托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消除安全隐患和因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人身伤害风险,满足集团公司以及行业的相关要求。
2.3计划工期
计划中交时间2026年10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1、净水一区配电室低压Ⅰ、Ⅱ段母线桥及低压开关柜整体更换,2、净水一区配电室增设电气监控系统,3、净水一区配电室增设制冷空调、电采暖设施及通风设施,4、净水一区配电室室内装修粉刷,5、净水二区污水配电室低压Ⅰ、Ⅱ段母线桥及低压开关柜整体更换,6、净水二区污水回用配电室(三期)增设电气监控系统,7、净水二区UPS负荷整合迁移,8、净化水二区污水变配电室增设暖通设施及配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应为从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企业。投标方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承包商,类别为“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一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二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三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一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二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三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特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一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二级”或“施工—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或“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一级”或“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二级”或“施工-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
3.2、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项石油化工或机电或电力或输变电类似项目(施工合同金额大于200万)。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人并提供联系人的固定联系电话。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项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项目人员要求
(1)投标单位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以注册证书为准)。
(2)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项石油化工或机电或电力或输变电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中标后不在乌石化以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质量、技术负责人)必须与承包商订立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关系,提供自2025年7月起至2025年12月连续养老社保证明(资料证明形式: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按作业人数的50: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50:1;焊接质量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少于25:1;主要技术、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及任职能力应满足专业管理要求,主要管理人员不足比例要求的不少于1人(提供承诺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须常驻现场。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发出之日止,休假离场须经业主批准,每次连续离场时间不得超过10天,上述关键人员离场时间工期内不得超过60天(包括休假、法定节假日)或者在场时间不得低于项目工期的70%(提供承诺书)。
在项目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审核同意不得变更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同意或要求更换的关键岗位人员,所有更换人员的经验业绩、职业资格、职称等仍必须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人员条件一致,严禁以低代高(提供承诺书)。
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符合集团公司外部承包商管理规定。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3月 13日至2026年3月18日 23时59分59分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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