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11栋建筑单体不动产测绘及产权办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C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内容: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共有67栋建筑单体。截至目前,已有11栋单体取得《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1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本项目旨在对其中11栋具备条件的建筑单体开展不动产测绘,为办理不动产登记提供对应的测绘成果,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审核并配合学校完成产权办理。需测绘的建筑单体总面积约17.98万平方米。
(5)项目预算金额:27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27万元。
(7)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符合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的全部测绘成果资料;
(9)服务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
(10)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11)本项目不允许进行再次转包。
(12)发布媒体:(请登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资信证明附基本开户银行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免缴、缓交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特殊资格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需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6日09时00分至2026年03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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