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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智慧课程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6-03-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C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智慧课程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预算金额:240000.00元

最高限价:22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第二临床医学院智慧课程建设;

5.2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5.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5.4服务期:一年(其中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课程建设);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服务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合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响应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响应人需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二级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复印件);

2.3响应人所提供的项目组成员应实施过同类型项目,具有相关实施经验:项目负责人和至少2名成员须牵头实施过至少3个同类项目(以项目合同或用户出具的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为准);须提供上述项目组成员2025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足年限要求的,以其实际情况为准提供相关材料);

2.4响应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7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及社保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5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是企业法人的,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银行近期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响应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提供基本户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资信证明)

2.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7其他要求:

1)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响应人禁止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三、公开比选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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