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湘江创新馆展陈项目已由湘江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关于湘江创新馆展陈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湘新经发投[202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 %,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江创新馆展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科学城;
2.3项目基本情况:湘江科学中心(交易展示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1.9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99万㎡,地下建筑面积约2.91万㎡。交易展示中心-湘江创新馆项目位于湘江科学中心(交易展示中心)南区地上一、二、三、四层,面积约为2.8万㎡。其中布展面积约22405㎡,展览区域面积约15100㎡(建设内容最终以职能部门审批为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施工指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单项合同额4334.99万元;
(施工指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单项合同额2016.23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X(大)型;
(设计指标)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建安工程费4334.99万元;
(设计指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建安工程费2016.23万元;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152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2026-04-30,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2026-09-29。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122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所有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规范、规定,满足发包人要求,保证设计质量。承包人在设计中需遵照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进行设计;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现行技术质量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以及满足设备联合试运转要求及验收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其货物的正常使用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承包人产品出厂前均经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保证质量完全合格;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区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若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不一致的,以最高规范、标准为准。本工程与主体、精装修等工程联动调试一次性验收合格;。
3.招标范围
湘江创新馆展陈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范围为施工图设计及优化、材料和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试运行及技术培训等服务内容,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包括展厅整体开放所需要的各项设计内容,如展陈大纲、展陈设计【展品、展具、展陈部分精装修(与主体装修之间的界面以各方书面确认为准)、智能化、多媒体、模型、灯光音响、导视系统、施工图预算等】、展陈文案、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及其他配合服务等;
施工及采购范围:本项目包括精装修及展品布展施工图纸及清单包含在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营及技术培训,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查询系统、投影演示系统、灯光及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模型、多点触摸信息平台等设计方案中所需的全部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模型制作、互动软件开发、宣传影片建模拍摄制作、多媒体系统 集成、装饰装修、平面美工制作、灯光照明系统、空调末端布置、二次水电系统等工程及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中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调试。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企业资质(施工部分) :牵头单位具有[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及以上]资质且成员单位具备[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甲级]并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
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
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安工程费不少于2167.5万元的业绩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167.5万元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1)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2)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