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龙源环保福州分公司国能福州2×600、2×660MW脱硫特许项目-2026年第一批石灰石(粉)采购及石膏处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201675,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规模:国能福州2×600、2×660MW脱硫特许项目。
2.1.2招标范围:石灰石采购量1.6万吨;石灰石粉采购1.6万吨;石膏处置约6.4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1.3交货时间: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采购数量达到合同总量为准,预计使用3个月,平均每月交货量约0.53万吨(具体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2.1.4交货地点:石灰石(粉):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兴林路龙源环保石灰石(粉)料仓(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内);石膏: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兴林路龙源环保石膏仓库(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粉)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粉)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粉)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3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供货量达到5000吨及以上的石灰石(粉)销售、供货量达到5000吨及以上的石膏处置业绩或石膏综合利用业绩的合同业绩各1份(若一个合同同时包含石灰石(粉)销售、石膏处置或石膏综合利用,则视为各有一个合格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3-13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3-18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