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大连电厂二期机组设备可靠性评估及诊断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能大连电厂
2.2 项目概况:华能大连电厂二期3号、4号发电机型号为TBC34,额定容量 412MVA,冷却方式为双氢内冷方式,美国西屋制造。3号、4号主变压器为瑞典 ABB 制造无励磁调压结构升压变压器,型号TCA64,额定容量 418MVA。二期机组3号、4号汽轮机为美国西屋公司生产的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双缸、双排汽凝汽式汽轮机,型号为TC2F-980,末级叶片长度为 980mm。二期3号、4号锅炉采用英国三井-BABCOCK公司设计制造的煤粉锅炉,锅炉为亚临界、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单汽包、π型结构、平衡通风、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半露天布置。
拟对华能大连电厂二期3号、4号机组设备进行可靠性评估及诊断试验服务,为机组后续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和设备改造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2.3 招标范围:对华能大连电厂二期3号、4号机组关键部件进行运行分析评估、试验检测诊断、可靠性综合评估等,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2.4 服务期:2026年5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批复情况及同时满足生产实际要求的条件,调整项目实施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规模: 2台350MW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电源工程类)一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3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安全性评估或可靠性评估或技术监督服务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至少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3日00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3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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