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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河西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法商港系列活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13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南京河西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法商港系列活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采购包1:15.000000万元;采购包2:40.000000万元;采购包3:30.000000万元;采购包4:40.000000万元;采购包5: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举办江苏国际法商服务港系列活动,宣传推介法商融合营商环境,吸引法商服务机构集聚,展示法商服务成果,提升江苏国际法商服务港品牌影响力,项目分为5个包,供应商可兼投但每个供应商成交最多不超过2个分包,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分包一:江苏国际法商服务港建设推进会,1场,15.000000万元;

分包二:江苏国际法商服务港建设发展及合作交流大会,1场,40.000000万元;

分包三:江苏国际法商服务港专场推介交流会,1场,30.000000万元;

分包四:年度法商融合发展大会,1场,40.000000万元;

分包五:法商融合服务专题活动,不少于5场,15.0000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每场活动组织与开展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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