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二)项目地点:屏山县书楼镇金沙江左岸(下距向家坝水电站坝址约8公里)
(三)项目基本概况:项目总投资3.3亿元,位于屏山县书楼镇金沙江左岸(下距向家坝水电站坝址约8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一是新建楼东码头2个2000吨级散货泊位,二是按照三级公路标准新建1.96公里楼东码头至S311连接道路。
(四)采购范围及服务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金沙江向家坝四川岸翻坝运输系统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项目。
要求编制单位根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开展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服务工作,并配合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批复。
(五)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120日历天,其中中选供应商需在30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稿,在总服务期内取得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批复。
二、本次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00时00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
1.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人证照合法有效;
2.资质要求:无;
3.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承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涉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无业绩要求。
4.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或水利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成员中至少有2名成员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环境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5.其他要求:无
(二)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若接受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信誉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年(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含))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所指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所处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注:“□”表示可选择项,勾选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未勾选的内容不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投标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3月13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20日00时00分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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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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