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ND
三、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衡阳市分公司邮区中心2026年盛装袋采购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9.985万元。
1.产品规格:产品规格:90cm*130cm,购置数量:199900条,单价标准:1.5元/条,预计总费用:29.985万元(1.5元/条×199900条)。
2.交货时间:采购人下达具体订单后,供应商3日内将对应数量的盛装袋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要求:供应商能够根据我方采购要数需求免费配送至衡阳市范围内指定位置。
4.合同签订采用框架协议,项目有效期6个月,项目分为1个标包,选取1家成交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是否提供样品:是,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实物样品,样品未达采购参数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选取1名成交供应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或自行承诺。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应答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购买/发放谈判文件时间: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7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二)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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