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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分公司2026-2027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谈判公告
日期:2026-03-13 收藏项目
一、项目名称:建瓯市分公司2026-2027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四次)

二、项目编号:FJ

三、项目概述:建瓯市分公司2026-2027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四、采购内容:

表1:

项目名称

含税预算总额
(万元)

采购期限
(年)

最高折扣限价

履约保证金
(万元)

1

建瓯市分公司2026-2027年度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45.6

1

75%

3

(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

(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折扣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质要求如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能够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福建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4)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函)

(5)能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采购供应商承诺函。(按采购文件格式)

2:其他必须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按采购文件格式)

(3)企业采购的承诺与声明。(按采购文件格式)

(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8时30分至2026年03月1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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