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新矿集团母公司、华坤地质、焱鑫公司、泰山能源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项目;邱集煤矿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审核服务项目;生产服务分公司及华坤地质 2025-2026年度税务风险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审计服务项目;泰汶盐化 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剥离、税务预警应对以及日常税务咨询等服务项目。汇算清缴服务项目需出具咨询报告,妥善完成纳税调整明细备案工作,充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以达成节税目标,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事项的备案与申报工作,助力企业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
1.2实施地点:新矿集团母公司及部分权属单位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金额履行完为止。
1.4最高限价:56.29万元
1.5结算付款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进行款项支付,具体的付款额度依据各单位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来确定。
1.6质量/服务标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确保纳税调整项目准确无误,无重大税务合规风险;申报数据填报准确,表间逻辑关系校验无误,实际应补(退)税额计算准确;汇算清缴相关资料(含申报表、财务报表、税务审计报告、备案资料等)收集齐全,归档及时,确保可追溯、可核查;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及税款缴纳工作,无逾期申报、逾期缴纳情形;充分运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等事项的备案与申报工作,达成合规节税目标,提升税务管理的价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为税务师,且具有三年及以上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经验;如分项目组,项目组长也须为税务师(需提供所有项目成员的包括从业年限及主要服务过项目的履历信息、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7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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