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囱内筒改造CEMS调试验收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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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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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 | 华电渠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囱内筒改造CEMS调试验收服务项目 | 6% | 本项目由受托人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废气 氨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DB41T 2199-2021)等环境保护相关规范标准及环保监管机构要求提供1号及2号机组净烟气CEMS调试检测及验收服务(污染物因子包括SO2、NOx、颗粒物、NH3),内容包括调试检测及验收前CEMS设备状态检查、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调试检测、自动监测设备参数设置、技术指标验收、联网验收等,编制符合技术要求的调试检测报告、验收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5. 供应商不得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备案(需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7. 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须至少具有1项燃煤火电机组CEMS调试检测服务合同业绩及对应发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复印件需体现CEMS调试检测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相关信息,未提供的视为无效业绩)。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