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1.2采购人: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5采购项目概况:消防车辆商业险、交强险及车船税。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蓝海新材料(通州湾)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车辆的商业险、交强险及车船税。
(1)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标的车折旧后的实际价值确定;
(2)第三者责任保险(200万元):每车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
(3)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每座责任限额人民币10万元;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消防车计划配备总数为12辆。现有实际到位车辆7辆,其中1辆已完成商业险、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购置;6辆已完成交强险及车船使用税购置。剩余5辆消防车尚未到位。
保险经纪佣金金额在符合保险行业监管的前提下,按照中国石油《关于股份公司2026年度商业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要求,按照商业险(不含税)保费的20%执行。如当地行业监管机构对相关险种的手续费率有正式文件规定的,手续费率按照规定上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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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名称 |
数量 |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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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防车 |
1 |
6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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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T泡沫消防车 |
1 |
15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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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举高喷射消防车 |
2 |
35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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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m举高喷射消防车 |
1 |
52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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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 |
3 |
434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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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气消防车 |
1 |
1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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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举高喷射消防车 |
1 |
4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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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救援消防车 |
1 |
28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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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指挥车 |
1 |
1530000 |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3服务地点: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主体港)。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供应商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2)供应商应按照招标要求及合同约定及时签发保险单及开具发票;(3)出险后供应商须进行快捷高效的理赔并按约定给付保险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相应的监管机构批准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供应商可以是总公司,也可以是经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直属机构,或是由被总公司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再次授权的地级市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人只接受唯一授权。一个总公司只允许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直属机构、或经省级分公司唯一授权的地级市分(支)公司参与本次谈判。上述授权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授权期限应涵盖谈判阶段至合同履行完毕,未按要求提供逐级授权或授权期限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应提供以下证照影印件:
1)总公司参加谈判的,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2)省分公司投标的,除提供1)中的证照外,还应提供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总公司对省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地市支(分)公司投标的,除提供1)和 2)的证照外,还应提供地市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省分公司对地市支(分)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
(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有效的指的是: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承保企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保险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4)信誉要求:
①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生态损害赔偿等环保事件;
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③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④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⑤谈判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⑥谈判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
(注:①由供应商提供承诺书;②—⑥项由评审小组登录网站查询复核)。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 款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6 年 3 月 12 日至 2026 年 3 月 19 日17:00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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