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人才安居补贴“免申即享”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以数字化手段推动人才服务与人才管理的深度变革,实现多方共赢。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自动核验资质、触发政策匹配,完成人才注册的同时同步落实人才补贴的资格认定,彻底告别多次申报、多环节审核等繁琐流程,达成“免填报、无感享”的服务体验,大幅降低时间与精力成本,同时解决政策信息差、兑现难等痛点,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进一步增强人才的归属感与留连意愿。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平台系统交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系统维护期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3-23 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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