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9810902100261006的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观里园区溪边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批[2024]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宁德市鑫泰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安经济开发区绿色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观里园区溪边路工程勘察设计(第三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安市;
2.3.工程建设规模:溪边路占地面积10.2574亩,红线宽16m,路线长度384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30km/h;
2.4.投资总额:人民币766.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66.0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含初勘和详勘)等为满足本项目设计需要的各类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勘察工作成果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
(2)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和配合批复)、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须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本项目不要求;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年4月8日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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