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峰康岭民宿改造及商业街区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1-422828-04-01-406494(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
建设规模:新建桃花渡艺术村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改造民宿约43733平方米,配套建设供配电设施、道路、管网、照明、景观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验收等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不超过合同估算价)、安全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30
合同估算价:105740000.00元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057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430万元,工程设计费1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⑤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3至2026-04-02 09: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鹤峰康岭民宿改造及商业街区建设项目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511-422828-04-01-406494(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鹤峰山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
建设规模:新建桃花渡艺术村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改造民宿约43733平方米,配套建设供配电设施、道路、管网、照明、景观绿化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含深化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验收等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不超过合同估算价)、安全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4-30
合同估算价:105740000.00元
2.3其他:本项目合同估算价1057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0430万元,工程设计费1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或由具备下述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⑤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2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余岗位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所有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3至2026-04-02 09:00: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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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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