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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工务段特种作业人员送外培训取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6-03-13 收藏项目
二.谈判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件2。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工作时间

税率

工作地点

1

低压维修电工初训

4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

1%

包头市市区

2

高处作业人员初训

60

3

金属焊接与热切割人员初训

19

4

低压维修电工复训

1

5

高处作业复训

20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单位需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且经营资质和范围、经营业绩等符合本次招标需要。

5、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提供培训资质的相关证明及类似培训项目业绩。有盟市登记机关备案证明或证明其资质的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含下属盟市应急管理局)在互联网公开发布的通知通告等。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培训服务能力,包括理论、实操条件和考试场地等。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6 年 3 月 13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6 年 3月 17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6 年 3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2026 年3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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