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图设计招标
2、项目建设地点:信丰县高新区高新大道和西外环路交叉路口
3、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信丰县高新区高新大道和广州路交叉路口,总用地面积约47650.98平方米(约71.47亩),总建筑面积约108050.94平方米,包含3#厂房面积67589.12平方米,6#宿舍面积5987.93平方米,7#宿舍面积约5986.59平方米,8#宿舍面积约5986.59平方米,9#宿舍面积约9090.68平方米,10#宿舍面积12080.74平方米,食堂面积约1301.29平方米,13#门房面积约28平方米;主要建筑包括厂房、宿舍、食堂、门房等构筑物、同时配套机动车停车位115个以及道路广场、停车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4、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设计招标范围
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土建、市政、装饰装修、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节能、人防、绿建、装配式(如有)、防雷及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工程咨询、绿色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条件如下: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主持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建筑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师;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以上人员岗位之间不得互相兼任,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本人二代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4月3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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