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威宁县海边街道锁黄苍村威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2项目编号:GQS
1.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邀请范围:公开
1.5项目所在地区:威宁县海边街道锁黄苍村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招标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承诺;(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承诺;(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六)竞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网站查询为“信用中国”;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后至开标前任意时间)(七)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八)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污泥处置(或固体废物)经营许可证或特许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污泥处置资质。注: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竞标,否则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
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采购主要内容:威宁县海边街道锁黄苍村威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处置服务。(二)采购数量: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数量1家。(三)预计年运输处理量:5000吨。(四)最高限价:含水率60%及以下的污泥处置及运输单价230.00元/吨,含水率大于60%且不超过85%的污泥处置及运输单价280.00元/吨。(五)污泥产生地点:威宁县海边街道锁黄苍村威宁县城一二期污水处理厂。(六)服务期:1年
4.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13 09:00至2026-03-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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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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