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2本次采购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6-2027年云网融合类建设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系统集成工作:包括云网融合类建设项目的集成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各厂商按照集成方案完成实施部署、适配虚拟化软件及分布式存储部署情况、组织联调测试、验收交付等。
投标人工作主要包括:
1)投标人在项目实施与集成服务需符合国家、行业以及中国电信企业的施工、集成相关规定规范,并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2)投标人负责的集成工作应至少包含IT/IP集采及非集采设备和软件的系统集成、配置实施、系统组网、路由设计、网络安全、内部逻辑划分及编址、域名/设备名和端口名分配、多厂商互通等内容;
3)投标人负责组织所有软硬件的调测(包括所有软硬件安装完毕后的系统调测)及全网系统联测及技术支持;
4)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设计文件中所定义的系统要求、网络安全等要求和原则,提出相关部署方案建议并负责实施;
5)投标人负责沟通及协调设备提供商、第三方软件提供商、系统软件提供商以及招标人之间的工作;
6)投标人负责组织各相关厂商进行安装方案的技术讨论会,并汇总各方技术要求,确定安装方案;根据软、硬件到货时间,提出硬件安装实施计划及方案;对招标人的机房环境、配套设施等的准备提供明确建议;
7)投标人负责制作所需的IP地址分配表,由招标人进行审核;安排人员在现场向最终用户配合人员介绍各设备及系统的有关知识,但不作为正式培训的内容;
8)投标人配合进行设备验货、全网联调、系统测试,并协助进行线路调测的工作,确保连接各节点的线路畅通;
9)投标人负责定期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实施进度的书面报告;
10)投标人负责按照招标人相关初验、终验规范要求参与初验、终验(包括安全验收部分),并起草相关验收测试报告;
11)投标人负责本次工程设备上架,设备之间的线缆(光纤跳线、网线等)布放,对线缆进行标记以及配套物资的安装和引电。
投标人负责的集成工作应包括且不限于上述内容,应保证招标人平台及业务能够正常运行,且符合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的规范及要求。
预算采购预算金额为20000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集成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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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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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6-2027年云网融合类建设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设备集成服务 |
- |
100% |
黑龙江 |
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
1.2.1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6-2027年云网融合类建设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2.1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2026-2027年云网融合类建设工程系统集成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
[序号项目类别主设备投资区间(万元)费率(折扣率)上限
1通算≤100 5.0%
2通算100-500(含)4.5%
3通算>500 4.0%
4智算≤100 3.5%
5智算100-500(含)3.0%
6智算>500 2.5%
注:1)服务费=工程费*费率。]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2.1.5本次招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6 2.1.7 2.1.2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累计金额达200万人民币(含)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如为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框架下订单时间为准,金额以有效订单对应的发票金额累计为准,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计为一个合同,须同时提供合同关键页、订单复印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2.3.2投标产品。2.3.3投标产品2.3.4 2.3.5 2.3.6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投标产品业绩要求:2.3.8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12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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