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锦屏县河口乡青山界饰面用板岩矿北西段项目劳务承包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3120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800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680000000元
采购需求:矿区总占地面积为418.153亩,劳务承包方需承担包括下列支出:矿区的三通一平工程及排污、防震、防尘、噪音、环保等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和揭盖山、石材的开采设备设施等;负责矿区全部的成本支出(如人工成本、开采成本等费用)。
标项
标项名称:锦屏县河口乡青山界饰面用板岩矿北西段项目劳务承包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1680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矿区总占地面积为418.153亩,劳务承包方需承担包括下列支出:矿区的三通一平工程及排污、防震、防尘、噪音、环保等所有设备基础工程和揭盖山、石材的开采设备设施等;负责矿区全部的成本支出(如人工成本、开采成本等费用)。
备注:本项目以多种方式进行报价。1.承包金额为按年产量80万立方米计算,矿山每年石材销售税后收益约为5600万元(若石材市场销售价格波动,则根据实际情况发生的销售价格为标准),30年期总计约168000万元。)2.承包条件:(一)中标方先预付1000万元项目前期费用,确定由中标方进行劳务开采后,中标方在3个月内,需缴纳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二)本项目开采出来的矿石参照市场分类进行A、B、C、D料及景观石及砂石由双方共同进行认定,矿石销售由采购人负责,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优先确保县内粗加工企业原矿供应,销售款统一进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三)中标方保证每年的开采量达到80万立方米以上的石材,石材销售总额扣除税收后,采购人享有不低于25%销售收益,且保证采购人每年保底税后收益达到1,400万元,如采购人收益存在差额,由中标方对采购人进行补缴差额。(四)禁止转包。(五)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由中标方负责缴纳,矿山资源开采结束,修复完成后,基金退回给予中标方。)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23时59分至2026年03月24日10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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