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YNJ;
1.2项目名称:寻甸县城南城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1.3采购内容:遴选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寻甸县城南城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
1.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保证投入的服务人员能及时、优质做好招标代理全过程的服务工作。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招标工作。
1.6服务地点:寻甸县城。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以来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2023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1项招标代理项目的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合同或委托书或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且签署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今。(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有关键页,关键页包括名称及签字盖章页等)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2.3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3.1文件费:¥600.00元/份,售后不退。
3.2报名时间为2026年3月6日09:00分-2026年3月10日17:00分。
四、递交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
4.1递交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4: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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