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17000
最高限价(元): 131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青海省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新建部分)和妇幼中心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单位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317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青海省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新建部分)和妇幼中心建设项目质量检测单位采购,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同施工工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二)信用记录查询渠道。本项目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以评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7.供应商须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相应工程质量检测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所检内容、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所列条例、并具备相应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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