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充电设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684450.48元;招标控制价:14684450.48元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5.2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
5.3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5.4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5.6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7 质保期:5年;
5.8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8.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以上相关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如有不一致,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2.地点:(请登录)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6年4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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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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