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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充电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请登录)

2.项目名称:商丘市中心城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三期工程充电设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684450.48元;招标控制价:14684450.48元

5.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段

5.2 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需求”

5.3 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

5.4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

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5.6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5.7 质保期:5年;

5.8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8.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当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以上相关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如有不一致,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其他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的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发布时间,结束时间默认为开标时间;

2.地点:(请登录)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2026年4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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