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格要求:
2.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响应;
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科技馆临展厅照明系统提升项目
2、项目编号:招案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博物馆专业级照明设备是一个系统,根据其功能、安装方式和使用场景,可分为多种不同类型,而“可通过更换光学与遮光配件来灵活调整照明效果”的射灯,已成为当前博物馆专业照明领域的主流选择和标准配置。为最大效能满足三馆不同临展厅、不同展览类型对照明的个性化要求,本项目旨在通过一次性采购,构建一个以“通用型核心灯具+多样化配件组合”为特色的可移动、共享式专业照明系统,通过模块化配置实现一灯多用,使单一灯具发挥多重效能。此外,还将配套采购定制航空箱,便于设备的存放、保管以及今后在三馆之间的转运与维护。
4、交付地址:上海科技馆(世纪大道2000号)。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
6、交付状态:货到现场/完成送货上门、就位直至验收合格。
7、采购预算金额:4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不予接受。
最高限价:
■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_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
9、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整个系统质保不少于3年。质保期内所有非人为损坏的故障均免费维修或更换。
10、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上述采购要求和其他要求,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时之参考。通过磋商,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和相关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做修改)。
三、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3月12日 16:00:00~2026年03月19日 16:00:00,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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