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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2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已由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张保投资备【2026】43号)2506-320552-89-01-17022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四至范围:东至奎克,南至巡逻道,西至正兴沙路,北至柏木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95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3617.4万元。新购入土地47593.61平方米(约71.39亩),新建门卫1~2、综合楼(含生产辅助)、控制楼、公用工程楼、导热油站(含RTO)、树脂车间、涂料车间、甲类仓库、乙类仓库、丙类仓库、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含应急水池、初期雨水池)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拟购置各类反应釜、混合罐、分散罐、缓冲罐、原料罐、冷凝器、制氮机、RTO炉等主要生产及公辅设备约540台(套)。原料:环氧树脂、酸酐类、醇类、丙烯酸单体类、溶剂类、助剂类等。工艺:(1)水基型丙烯酸涂料/水基型改性环氧涂料:投料→搅拌/升温→初始反应→滴加→中和→降温→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2)溶剂型环氧涂料/溶剂型聚酯涂料:投料→搅拌/升温→扩链反应→终止反应→稀释降温→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3)溶剂型乙烯基涂料/溶剂型丙烯酸涂料/水基型聚酯丙烯酸涂料/稀释剂:投料→搅拌/分散→后添加→测试→过滤包装→出货。项目建成后,年产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3205820330002215001004

三新材料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8万吨金属包装涂料项目(桩基工程)

预应力砼方桩YZH-400B-C60和预应力砼管桩PHC-400(100)AB-C80,PHC-500(110)AB,PHC-600(130)AB组成,其中预应力砼方桩有372根,长度6885米,预应力砼管桩有1834根,长度38789米,总计根数2206根,长度45674米,单桩竖向承载力2100KN

1200.0

9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3年03月01日_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60万元的桩基]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相关模块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为准。(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结果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13日8时30分至2026年03月23日9时15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3日9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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