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湘江科学城片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北地块检测与监测(第二次)
1.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长潭西高速与新学士路交汇处东南角
1.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8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3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幼儿园、商业、地下室及附属物业、社区用房。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三级。
1.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约455.20万元,其中检测项目费用约419.64万元,监测项目费用约35.56万元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质量要求: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1.7服务期限:90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确认为准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湘江科学城片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北地块检测与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材料检测、结构检测、水电材料及现场检测、节能检测、消防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防雷检测、原材料检测、装饰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人防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智能化检测、配套市政工程检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控制价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3.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9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和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复印件。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作为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其考核依据为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类似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检测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测业绩。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2款及第3.4.1款的要求。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1项目名称:湘江科学城片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北地块检测与监测(第二次)
1.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长潭西高速与新学士路交汇处东南角
1.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8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22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3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高层住宅、幼儿园、商业、地下室及附属物业、社区用房。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基坑支护安全等级为二~三级。
1.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约455.20万元,其中检测项目费用约419.64万元,监测项目费用约35.56万元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质量要求:满足最新现行有效的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设计的要求
1.7服务期限:90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确认为准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湘江科学城片保障性住房(一期)项目北地块检测与监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材料检测、结构检测、水电材料及现场检测、节能检测、消防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防雷检测、原材料检测、装饰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人防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监测、智能化检测、配套市政工程检测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控制价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即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已通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公示,但新证尚未发放的,可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网站查询通过公示截图或核准证明资料。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3.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3.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业绩:
3.4.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9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3.4.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7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测业绩。
注:检测和监测业绩可以为同一项目。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交,“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复印件。未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作为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其考核依据为合同协议书。有效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类似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检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检测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监测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监测业绩。
3.5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6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省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管理手册和培训证书如注明了单位的则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7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2款及第3.4.1款的要求。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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