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18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4814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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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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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鼎市硖门畲族乡秦石村通讯网络改造提升服务 |
1(项) |
342189 |
否 |
342189 |
34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历天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残疾人就业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文件有矛盾,以此为准。其他需要落实的政策详见磋商文件规定。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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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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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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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供应商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上述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的,则需额外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未提供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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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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