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650388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650388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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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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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采购 |
1 |
批 |
6503880.00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1.合同服务期限:60日历天(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算,60天内完成电梯特种设备验收并交付使用,其中30天内基本完成电梯安装调试)。
2.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为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中小企业价格优惠及预留份额政策,采购标的为货物,所属行业为工业。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吉财购〔2023〕25号文件)精神,以上资格要求只需提供《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即可,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为企业采购,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执行价格优惠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为货物,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如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下①项要求;投标人如为非所投电梯产品制造商,须满足以下②项要求,且其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下①项要求: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且参数范围能覆盖本项目所需电梯的载重和速度要求。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且参数范围能覆盖本项目所需电梯的载重和速度要求。
注:投标文件提供以上资质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 年 3 月 12 日至2026 年 3 月 20 日,每天上午 8 : 00 至 12 :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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