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20万吨/年流化床工艺过氧化氢(折合27.5%)项目工艺包采购,招标人为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盐常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20万吨/年流化床工艺过氧化氢(折合27.5%)项目
2.2项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经济开发区建材路18号
2.3工期: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工艺包设计技术资料及基础设计。
2.4招标范围:
改扩建20万吨/年流化床工艺过氧化氢(折合27.5%)配套装置能力为5.5万吨/年浓缩装置项目工艺包(折100%)。
详情见第三章技术要求及供货范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应满足);
3.2投标人提供的流化床过氧化氢、浓缩生产工艺技术必须是当前国内外先进工艺技术,该工艺必须符合应急管理部《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应急厅〔2025〕9号要求,并保证安全预评价能取得江苏省应急管理厅的批复(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投标人(投标人如是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须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提供工艺包技术的成员应满足):
1、须具有中国境内至少1个单套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吨/年(折27.5%)的流化床过氧化氢装置成功投运并已完成性能考核的业绩;
2、须具有中国境内至少1套≥50%浓度的过氧化氢浓缩装置成功投运并已完成性能考核或自有在役业绩(正在运行的项目)。
以上两项业绩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履约时间、内容、签字盖章等关键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有业绩需提供业绩真实性承诺书,投标人对其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情况,经核实,否决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联合体各方须满足);
3.7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2025年11月版)》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须满足);
3.8本项目接受最多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若联合体投标,要求牵头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设计院。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否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注:上述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6年3月12日9时00分到2026年3月18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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