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居家上门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其中一标包500000.00元,二标包500000.00元。
最高限价:两个标包的服务时长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均为每人每小时20元(含信息费),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设置的服务时长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对南谯区范围内约800名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对项目规定的确有需求的老年对象开展居家上门服务,围绕居家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需求,提供相应的设施、服务和支持。本项目按镇、街道共分为两个标包,其中一标包:施集镇、银花街道、大王街道、黄泥岗镇、大柳镇、章广镇;二标包:腰铺镇、乌衣镇、同乐街道、沙河镇、凤凰街道、龙蟠街道。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03月23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3日08点5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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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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