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5〕34-1号
项目名称:吉州区保育院(庐陵文景分院)幼儿家具、办公家具及二次软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60379.35 元
最高限价:1960379.35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吉购2026J000206392 | 吉州区保育院(庐陵文景分院)幼儿家具、办公家具及二次软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 组合家具 | 1 | 批 | 190574.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吉购2026J000206393 | 吉州区保育院(庐陵文景分院)幼儿家具、办公家具及二次软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 组合家具 | 1 | 批 | 1551746.19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 吉购2026J000206394 | 吉州区保育院(庐陵文景分院)幼儿家具、办公家具及二次软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 窗帘及类似品 | 1 | 批 | 218059.16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他法律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提供江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①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②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货物制造商应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投标文件中须由投标人提供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3月14日 00:00 至 2026年03月21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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