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仓临江城乡一体化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太仓临江城乡一体化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浏河常青集贸市场钢结构主体维修改造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筹措方式:自筹,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监理的投标。
2、太仓临江城乡一体化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太仓市浏河镇;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
3.2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具体以甲方为准;
3.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4、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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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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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太仓临江城乡一体化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浏河常青集贸市场钢结构主体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
12 |
综合资质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2)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相关监理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项目总监资质,具体要求见上表。
(4)监理人员的要求:本项目要求总监在太仓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须无在监项目;本项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太仓市区域范围以外须无在监项目,在太仓市内有在监工程的,须有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且原在监工程不得超过2个。投标人中标后须配置驻场专监及监理员,配置人员资质、数量须符合工程规模(投标时不做要求)。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
6、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网上):
7.1 请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03月19日09:00前……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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