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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环保-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华北地区非放射性监测框架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12 收藏项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华北地区非放射性监测服务框架采购项目

1.2采购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1.3采购实施机构:(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采购项目属于服务类,预算为200万元,主要监测不同介质水、空气、土壤、噪声中的pH值、电导率、总硬度、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等项目。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两家,成交比例为60%,40%(第一名为60%,第二名为4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华北地区非放射性样品采集及检测。包括:水(降水、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废水及其它水样)、空气(环境空气、室内空气、污染物、废气等)、土壤(环境和污染土壤、沉积物等)、噪声等非放射性采样及检测工作。工作地点主要包活:太原、北京、包头、西安、沈阳、大连等。

2.2交货期:根据甲方要求。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格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等相关证明。供应商具备监测项目的CMA资质。

(2)财务要求:应答人应提供近三年(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以及审计报告正文(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其中2025年未开具的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请登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核环保有限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3.3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6年3月12日9:00—2026年3月18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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