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乌长高速公路FJ标项目经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贵州黔中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乌长高速公路FJ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消防水箱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乌长高速起点位于贵阳市乌当区羊昌东北侧,接已建贵阳至瓮安高速公路,经过贵阳市乌当区扎佐镇、修文县、清镇市、安顺市平坝区,止于黔南州长顺县广顺镇的曹摆,与都安高速贵安支线顺接。乌当(羊昌)至长顺高速公路里程桩号为K2+284.950~K83+500(K83+500~K97+200为与贵安复线共线段不施工)、K97+200~K129+820.134,共计113.817km。主要工程项目:主线、羊昌互通、桃源互通、扎佐枢纽立交、修文服务区、修文北互通式立交、古堡互通、卫城停车区、暗流互通式立交、汪家寨枢纽、田坝互通式立交、站街服务区、十字互通、夏云枢纽立交、夏云南互通式立交、高峰互通式立交、高峰停车区、曹摆枢纽立交路面及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大桥局物设〔2025〕234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消防水箱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供应商提供产品需符合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供应商需满足供应本批次物质的供应能力,保证物资材料按时进场。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至2025年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2月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4年0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2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5年0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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