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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交通设施运行及智能交通维护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11 收藏项目
1.项目名称:漳州市区交通设施运行及智能交通维护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ZZCX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2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2000.00

采购包谈判保证金金额(元):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漳州市区交通设施运行及智能交通维护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

1.00

32000.00

其它未列明行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资格承诺函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响应)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其他资格要求

按照《国家发改委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供应商须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审核通过的工程咨询单位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证明材料(提供在该平台上查询结果的完整页面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或截图须体现咨询专业),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3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6.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6 年 03 月 12 日至 2026 年 03 月 16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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