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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1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静安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

 

预算金额(元): 1000000元(国库资金:1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静安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交付区域空间环评报告、生态环境评价单元划定方案、生态环境评价单元管理清单和行业管理清单、数字化数据及图集,为区域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环境监管提供支撑,助力区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精准落地。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参加投标。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投标人提供的预留份额内的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若投标人对是否能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把握不准,因而不能确定是否应参加本项目竞争时,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最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2023年3月13日至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已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登记入库手续。
(3)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银行、保险等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由行业主管部门事前审批并颁发经营许可,应提供经营许可证,无需再提供法人出具的承诺函)。
(4)投标人的出资人(不含上市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的股东,下同)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出资人应不相同(当两家以上投标人的出资人中含有同一主体时,将按一家有效投标人计算,该投标人为相关投标人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将被判为无效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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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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