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超强台风“桦加沙”经过台山临海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沿海登陆,项目电站组件、支架、直流线路、通讯光纤、围栏等不同程度受损,需开展修复工作。
(2) 招标范围:
为满足项目复建投运,包括不限于损坏发电系统拆除、废弃物资处置、设备材料采购、运输、装卸(含二次倒运)、保管、安装施工、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及送检、试验检测及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以及质保期质保等工作内容均包含在内,包括由此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如投标人管理费、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施工措施费、安措费及不可预期的风险费用,经过初步统计,项目受损的设备主要有组件约1963块,支架(斜撑、檩条等)约3000米,直流电缆约24000米,围栏约1000米。原则上采用原规格型号的设备、材料与施工工艺要求。如原设备、材料规格型号已经停产,可用采购新规格型号的设备、材料,要求性能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设备、材料。若原规格型号的设备停产,采用新规格型号的设备时,需设计规划从未受损的光伏整列拆下完好的组件,安装至受损的光伏阵列。并重新设计阵列,满足原逆变器功率及容配比要求,同一子阵不允许采用不同品牌的组件。(原逆变器型号为厦门科华SPI225K-B-H,另采购组件品牌短名单如下:隆基、晶科、晶澳、尚德)。随货提供所投厂家品牌授权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 工期要求:本项目预计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6年04月30日期间实施,其中现场实施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投标人具有以下任一有效资质:
1)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0号令新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三级(或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有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签订的累计施工30MW及以上光伏安装施工或修复项目类似合同业绩。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合同承包范围页(合同体现不了项目内容的,应提供技术协议等体现项目内容的文件)、双方签字盖章页,);B.至少提供累计合同中的一个完工证明复印件(竣工验收书或经用户方确认的结算资料或用户方提供的完工证明或用户评价证明等可证明己通过验收的完工的证明文件或资料)。本项目不接受发票作为完工证明。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电力”网站(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未被列入集团级平台级招标人级黑名单或灰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核查结果为准)。
4. 投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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