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W******** 项目名称: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区、瑞景新城、莲居城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41,********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区、瑞景新城、莲居城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区、瑞景新城、莲居城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为陕西省内企业的,应具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供应商非陕西省内企业的,须具备企业所###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须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并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提供备案证明)。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4)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承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不得为“****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网”(https://********/)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以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为准。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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