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业务内容合规智能审核服务(首年),线上业务内容合规智能审核服务(第二年),线上业务内容合规智能审核服务(第三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供应商需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响应本项目。
7、供应商应为拟报价产品或服务的原厂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软件产品或服务的原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原厂商的技术支持承诺函;原厂商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请登录)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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