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电建一公司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项目主体工程施工B标段电气安装工程电缆头制作、安装工程采购
1.2采购人: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无
1.4采购项目概况:本期工程拟规划建设两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间接空冷抽凝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1.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完成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全部电气电缆(包括动力、控制、补偿导线、计算机电缆等)的电缆头制作、安装工作。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采购清单为准。
2.2计划工期(工程):合同工期为791日历天数。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2.3建设地点(工程):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世纪大道118号
2.4质量要求(工程):本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达标投产要求,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
2.5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6其他补充(如有):无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供应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施工劳务不分类别和等级资质
3.1.2财务要求: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供
3.1.3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至少1项同类或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涉及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并提供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在递交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资格预审。
3.2其他要求:(1)响应单位须承诺响应截止日前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被限制响应的情况;
(2)采购人在确定成交单位后将对其主要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其成交资格;
(3)响应单位须在标书中提供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3月17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22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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