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88.48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并通知入场之日起150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每日施工时间:7:30-17:30(北京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声明函;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s://www.ccgp.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是供应商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注册地为江苏省内的企业,如本项目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照各自省份规定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5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响应供应商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5年8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
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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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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