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SZS)******** 项目编号: NXSJAD(采)[2026]003 项目名称: ###县2026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和犬只驱虫药采购项目二标段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县2026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和犬只驱虫药采购项目二标段(重新招标) ###县2026年动物强制免疫疫苗和犬只驱虫药采购项目二标段 兽用疫苗 1 第二标段重组禽流感病毒(p+p)四价灭活疫苗、猪口蹄疫疫苗、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00 按折扣率报价,每种规格的供货数量根据实际需要具体约定。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批次供货,中标人收到采购人调拨通知单5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2)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兽药GMP证书和《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人(经销商)必须具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疫苗生产企业兽药GMP证书和《国家兽药生产许可证》;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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