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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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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中韩(惠州)产业园深莞惠合作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片区开发场平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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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中韩(惠州)产业园深莞惠合作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片区开发场平工程)场平工程(一期)(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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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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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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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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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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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惠阳区财政统筹政策性金融工具、片区开发收益、专项债资金、城市更新配套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等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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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 规模 |
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巿惠阳区新圩镇,建设内容包括:范围约33.87万平方米(508.05亩),总挖方199.51万立方米,填方91.34万立方。主要有土方工程、边坡工程、临时排水工程等。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完成广东中韩(惠州)产业园深莞惠合作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片区开发场平工程)(一期)的勘察设计任务。项目估算总投资211513.65万元,其中:工程费100488.61万元;场平工程(一期)的估算总投资35741.02万元,其中:工程费16427.44万元,勘察设计费暂定为139.72万元(其中:勘察费约85.42万元、设计费约54.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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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按照招标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的范围内所涉及内容对广东中韩(惠州)产业园深莞惠合作片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片区开发场平工程)场平工程(一期)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及验收等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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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勘察设计总工期35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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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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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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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注册地),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含联合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2.1勘察资质和2.2设计资质要求: 2.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2.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即: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的数量上限为3家)。 5.若为联合体的,必须以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单位的职责分工须在联合体协议书明确。 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7.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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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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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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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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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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