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MGZCS-G-H-********项目名称:农业农村部奶牛养殖工程科研基地专用设备-环境信息采集控制系统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2,614,********元采购需求:合同包1(合同包一):合同包预算金额:2,614,********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A******** 自动成套控制系统牛舍环境信息采集与控制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600,**************** 其他计算机软件牛舍环境信息智能化监测平台软件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540,**************** 视频监控设备牛舍室内视频监测与存储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250,**************** 门、门槛保温卷帘门与通风保温帘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593,**************** 工业机器人吊轨式消杀机器人系统1(套)详见采购文件631,********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合同包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2.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均应为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其中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占比应不低于总报价的60%(以《分项报价表》单项金额合计为准计算其在总报价中的占比)。投标人须遵循《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来界定中小微企业(如货物制造商注册登记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中小微企业认定另有规定的,以其主管部门认定类型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分项报价表》,二者须逐项对应、逻辑一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视为未满足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政策要求,其投标无效:(1)货物制造商小微企业的合计金额占比未达到总报价的60%;(2)《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分项报价表》内容无法对应或存在矛盾,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定小微企业占比是否达标的;(3)未提供或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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