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茅台“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A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茅台“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A区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物资(应急、疏散、普通灯具)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3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16#制酒厂房(含服务驿站)、1#制酒办公楼、1#制酒维修车间、锅炉房、动力中心、调度中心、展示中心、1#能源站、1-4#制曲厂房、1#小麦车间、1#制曲办公楼、1#制曲维修车间、1#消防水池组等单体建筑以及相应室外总图附属工程(含综合管架、管沟管线、支挡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岗亭、室外楼梯、景观绿化等全部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物资名称:应急、疏散、普通灯具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年生产能力满足招标人需求;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近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同类型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新成立的公司(2026年1至3月成立的)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2024年3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2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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